蔡林海律师亲办案例
应当注意体育运动里的风险自愿承担
来源:蔡林海律师
发布时间:2010-01-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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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 2006年6月份的一天 下午,某大学的学生会组织本校大二学生进行足球比赛,在比赛过程中一名队员不慎将另一名队员踢伤,造成该人左腿骨折的后果.受伤的队员住院治疗痊愈后,向肇事者要求赔偿损失.双方就赔偿问题未达成一致,故诉讼到人民法院 .经人民法院 审理,判令肇事者不承担赔偿责任.理由是足球运动属于体育竞技项目,在比赛中具有一定的风险.足球比赛的参加者特别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,在比赛时就已经明确知道了比赛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危险.其对造成的后果具有风险自愿承担的责任.因而,对损害后果和损失则由伤者本人承担责任,这就是体育运动里的风险自愿承担原则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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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蔡林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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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主任律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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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2303*********69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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